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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 团员管理
       1.团员管理工作的意义和内容是什么?        团员管理是团的自身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团支部做好团员管理工作,对于增强团员的组织观念,提高团员的光荣感、责任感和发挥模范作用的自觉性,对于增强团支部的战斗力,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没有团员管理,或者管理不力,团组织就会松散无力。        团支部是对团员进行管理的基本单位,主要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根据团章要求,结合不同时期团的任务,对团员提出严格的要求和分配一定的工作,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      (2)及时接转团员组织关系。      (3)严肃慎重地做好团员离团、脱团、退团工作。      (4)严格执行团员的奖励和处分制度。      (5)认真做好团员登记、统计工作。      (6)经常了解外来团员的情况,吸收他们参加团的生活和活动,密切与外出团员的联系。      (7)关心团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2.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为什么必须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团章》规定,共青团员必须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接受团组织的领导和监督,自觉遵守团的组织纪律,积极执行团的决议,是共青团员不同于一般青年的重要区别。          团员由于工作调动,或因参军、升学等原因,要长期或较长时期离开原来的单位,转到新单位去,根据团的组织原则要求,团员离开了原来单位的团组织,就必须到新单位的团组织中去参加团的生活,接受新单位团组织的领导和监督,成为新单位团组织的一员。转移团员组织关系,是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办理的手续。所以,必须及时转移组织手续。          3.转接团员组织关系的权限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团内有关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各机关、企事业、乡(镇)、学校等基层团委及地方各级团委,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均可以通过团员证直接转接团员组织关系。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基层独立团支部、团总支均可通过团员证相互转接组织关系。          4.外出流动团员要不要转移团的组织关系?        团员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或从业单位的,不转移组织关系,凭团员证参加外出所在团组织的活动,但在该组织内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团员外出有固定地点和从业单位,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外出所在团组织,参加外出所在团组织的活动。          5.下岗青工中的团员要不要转移团的组织关系?        长期下岗的团员青工,其人事档案关系已转出原单位,其团的组织关系应转到户口所在地团组织。由于企业出现暂时困难,临时下岗的团员青工,不转移团的组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