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全院各级科室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医院广大职工及就医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聊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及医院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严重损害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暴雨、暴雪、冰雹等气象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等。
2、事故灾难:包括火灾、交通运输事故、电气水事故、设备事故、建筑物及公共设施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施工事故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如鼠疫、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新冠肺炎等)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包括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非法侵害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暴力伤医事件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聊城市眼科医院(聊城市第五人民医院)各类突发事件,并指导各级部门(科室)、人员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医院公共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始终做到常备不懈,防患于未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加强应急管理,确保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医院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动员和依靠各级力量,形成统一领导、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六)应急预案体系
1、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医院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的参照依据,是各类事件应急处理遵循的规范性文本,由医院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
2、专项应急预案。为应对某一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事件主要责任部门牵头制定,报医院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评审后,组长签发实施。
3、部门应急预案。职能部门为规范相同或相近类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制定的统一的应急处置规范,便于职能部门对科室应急培训及演练的监督管理。
4、科室应急预案。科室根据本科室自身工作特点和可能发生的特定突发事件制定的应急预案。报职能部门备案,自行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主管职能部门负责监管。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医院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全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由院长及有关部门和科室负责人组成,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对医院内突发重大紧急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为组员。
其主要职责为:不定期召开应急管理小组会议,对医院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并提出改进建议;负责制定和完善医院的应急预案,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并在应急响应状态下转为“现场指挥部”;对突发事件的现场情况和事态发展做出快速、准确的评估,及时发出正确有效的处置指令,并向上级部门反馈信息;负责全院应急机构和队伍的管理,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负责医院应急处置资金和物资的整体调配和管理。
现场指挥部职责:
1、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组织制定现场行动方案;
2、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3、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个人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执行本级人民政府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的救援命令;
4、划定警戒区域,隔离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5、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6、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及时疏散和安置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周边人员;
7、实施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调用和征用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决定;
8、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
9、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发布应急救援信息;
10、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应急管理办公室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工作。
主要职责为:负责医院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医院应急工作计划,并对全年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负责应急工作中相关科室的联系、协作与沟通;负责应急事件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督导相关科室对各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培训、演练及评估;协助相关科室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协助相关科室做好各级应急队伍建设;负责院长交办的其他应急事项。
(三)专项工作小组
医院有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作为专项应急管理的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是:承担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三、工作机制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一)监测预警
1、医院所属各部门(科室)均为突发事件的监测单元,每个职工均有监测的责任及报告的义务。
2、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区域范围,从高到底可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各类突发事件预警级别的界定,由各专项预案按照标准予以规定。
(二)信息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应急机构、职能部门和责任科室,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一旦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医院应立即核实并在1小时内报至上级部门(包括聊城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健委、市供销社),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报告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信息发布: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授权,按照新闻发言人制度进行信息发布。
(三)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科室)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生或即将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医院应急管理领导要迅速赶往现场,视情况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动员力量进行先期处置,及时应对。
2、应急响应。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直接决定,明确应急响应等级和范围,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设立医院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联动。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医院应加强与周边单位的应急管理交流合作,建立区域应急管理联动机制,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合作和联动保障。
4、应急结束。事件已得到控制,险情已经消除,事故主要信息已经采集,善后工作已有序展开,无群体性事件,即应决定为应急结束。相应应急组织决定并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四)恢复重建
1、善后处置。事发相关部门(科室)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医疗秩序,必要时可申请医院或上级单位的支持。
2、调查评估。医院相关部门应组成调查组,及时对相关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
四、应急保障
医院各级部门(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方面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队伍保障
应急指挥部下设各专业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和后备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工具。各部门要加强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二)通讯保障
医院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讯保障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应急通讯系统,确保通讯畅通。协调有关部门构建互通互连的通讯平台,建立完善处置突发事件通讯录,确保应急工作联络畅通。
(三)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要,建立应急保障仓库,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包括药品、设备、器材等。建立紧急情况下应急物资采购、借用制度,保障各类救援物资的充足。
(四)财力保障
医院财务部门要做好应急工作的经费投入和保障,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做好预算并保证能够及时足额追加。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障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治安保障
安全保卫部要按照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指挥事件发生区内人员的撤离,及时疏导交通,指引应急救援车辆顺利进出现场,维护现场的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控制事态,避免出现意外人员伤亡或引起现场混乱。
(六)交通保障
医院相关部门应当在事件发生后,应确保救援人员和受到事件危害的人员、救灾物资、救援设备的优先运输。充分运用现有的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援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医院应急办协助有关部门(科室)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指导应急演练。各有关部门(科室)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演练前的计划安排和演练后的总结报告,要报应急办备案。
(二)宣教培训
医院应急办会同相关部门(科室)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宣传教育、培训规划。有关部门(科室)要经常组织开展面向全院的应急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应急知识。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和处置能力。
(三)考核奖惩
应急办会同医院相关部门(科室)定期组织对各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部门(科室)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相关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科室)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对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突发事件重要情 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2021版)、《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2021版)对相关责任人给与处罚或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聊城市眼科医院(聊城市第五人民医院)制定,由应急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医院各有关部门(科室)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职尽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总体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进行评估,及时修订。
2、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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