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信息公开 > 行风与投诉 > 招标采购
聊城市眼科医院阳光房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聊城市眼科医院阳光房项目

二、采购项目情况:

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预算

聊城市眼科医院阳光房项目   

1、投标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9972.07元

三、报名时间:2023年2月12日9:00至2023年2月17日17:00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采购与招标网

五、开标时间:2023年2月22日

六、公告期限:2023年2月12日至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