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聊城市眼科医院形象宣传片制作项目
二、采购项目情况:
采购内容
资格条件
预算金额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专业技术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0万元
三、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9:00至2023年11月7日17:00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采购与招标网
五、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
六、公告期限: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