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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眼科医院形象宣传片制作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聊城市眼科医院形象宣传片制作项目

二、采购项目情况:

采购内容

资格条件

预算金额

聊城市眼科医院形象宣传片制作项目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专业技术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0万元

 

三、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9:00至2023年11月7日17:00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采购与招标网

五、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

六、公告期限: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