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眼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LCYKCG—2023—036
一、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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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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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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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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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配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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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并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合格;
3、投标人应具备满足医院所需中药配方颗粒品种、规格、数量的供货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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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须知(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8日9:00至2023年11月30日17:00
四、公告期: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五、联系电话: 8902072
请于2023年11月30日下班前将相关资料密封交到采购供应部(行政四楼、电话8902123)
附件:中药配方颗粒报价表.xls
附件:附件036(1).docx
发布人:药剂科、采购供应部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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