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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查房
1、主任(或副主任)医师负责本医疗组或病区所有患者的医疗工作,是整个诊疗过程的主要责任人和指导者。各科都必须安排一名或若干名副主任以上职称的医师具体负责病房的医疗工作。
2、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必须定期进行查房并做到以下几方面:
(1)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每周至少较全面地查房2次。择期手术病人术前术后必须有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或主刀医师查房记录。
(2)查房的重点是对患者诊断和治疗等进行系统的分析,并明确提出诊疗方案。
(3)对危重、疑难病人,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有责任及时提请科室讨论或组织院内会诊。
(4)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查房时,对于需调整的诊疗措施应予明确指示,并负责指导和督促下级医师对各项诊疗活动的实施。
(5)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必须及时审核由下级医师记录其查房内容的病程记录,并在3天内亲笔签名认可。
二、主治医师查房
1、主治医师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是治疗组各病人诊疗计划制定和落实的具体责任人。
2、主治医师应每日查房1次。主治医师查房时,对诊疗计划需做到及时制定、及时实施、及时检查。
3、查房的重点是对患者病情、症状和体征以及诊治情况的进一步了解和掌握;负责对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有关诊疗经过的针对性督检,并提出进一步的措施。
4、对疑难、危重或诊断、治疗方案有重大修订的病例,须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必要时提请科内或科外有关专家进行会诊。
5、主治医师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意见以及其他科室的会诊意见;若有异议,须及时提出讨论。
6、主治医师应根据查房结果负责督促和指导下级医师完成各项诊疗活动。
7、对新入院的病人,入院后48小时内,必须有主治医师查房记录。对下级医师记录其查房的内容必须有主治医师的审核并签字,一般病人必须在3天内亲笔签名认可,重、危病人当日签名。
三、住院医师查房
住院医师查房应做到以下几方面:
1、住院医师必须进行早查房和晚查房(每日二次)。
2、住院医师查房时对所管的病人应作全面认真地巡视,对各项医疗措施要及时完成和处理,对各种治疗要适时进行,对各项医嘱要及时开出或停止,要保证病人的诊疗计划及时而规范地完成。要做到病人的病情变化、处理与记录相一致。病程记录要符合书写规范。
3、住院医师应带领实习医师认真进行查房。若查房发现病情变化要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做好相应处理,危、重病人要做好交接班记录。
4、住院医师查房时有责任对实习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及时进行检查、纠正不规范的书写并签名,指导实习医师规范地诊疗。
5、住院医师对上级医师的查房医嘱要及时规范地执行,如有异议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四、一个比较规范的三级查房必须做到
1、住院医师汇报病史,提供准备好各项资料。
2、主治医师总结病史,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和查房的目的要求。
3、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根据病史,提供的各项资料及巡视病人所了解的情况(病情)提请各级医师探讨、分析、最后总结,提出自己诊断及诊断依据、治疗方案及手段、注意事项、监测手段和疗效评价,对诊断不明的病人提出进一步的思路,并有责任及时提请全科或跨科医师讨论、会诊。
4、查房时,各级人员应合理站位,查房医师在患者右侧,以便体检;主管医师(主治或住院医师、进修生、实习生)站在查房医师对面,医嘱记录者位于查房医师的外侧,其他人员围床而立。各级医师应呈直立站位,不得乱倚乱靠。
5、查房时应严肃认真,全部参加人员应关闭手机或调为静音,任何人不得相互私语或做小动作,保证查房的严肃性,以保证查房的质量。出入病房应根据年资或职称依次而入而出,以保证查房秩序。   
6、查房结束后,在病历中由住院医师按规范记载主任(主治)医师查房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