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医疗质量及医技质量等工作。
二、负责对医疗质量管理和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医疗、医技人员的质量意识,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
三、制定医疗质量管理目标方案、管理标准及质量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制定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质量考核和奖惩。
四、根据医院发展情况,调整和修订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持续改进。
五、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医技质量的检查、落实、考核,提出整改措施,促进持续改进。
六、组织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开展活动;督促检查各科室质量管理工作。
七、负责调查分析发生的医疗、医技缺陷的原因,判定缺陷的性质,制定改进措施。组织医疗差错、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八、对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九、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委员会各项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委员会相关工作;秘书在委员会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开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筹备委员会会议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的保管。
十、负责制定医疗安全目标、工作计划,分析医疗安全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医疗安全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加强法律法规、医患沟通技巧知识培训,强化医疗、医技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十二、组织医疗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不断改善安全条件,完善安全工作设施。重大节日前,组织医疗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十三、制定奖惩措施并组织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