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检查须知及注意事项
1、腹部超声检查应在上午空腹进行,包括肝脏、胆囊、胰腺、肾血管、腹腔大血管等,检查前晚十二点后禁食、禁饮水。
2、超声检查应安排在内镜(胃肠镜)、钡餐及胆道造影检查之前。由于胃肠气体干扰,即使空腹准备,下午也不宜做上腹部超声检查。急诊超声检查(如:外伤、怀疑胆道结石嵌顿等)不受上述条件制约。
3、膀胱、前列腺、精囊、输尿管结石、妇科及早孕超声检查(13周前,即怀孕3个月内)应憋尿后进行。患者应在检查前1~2小时,饮水500~1000毫升。
4、经阴道超声检查前应排空小便,宜经期后检查,以避免感染。
5、一般情况下,妊娠中晚期胎儿、肾脏、脾脏、眼、甲状腺、乳腺、四肢血管及成人心脏等器官检查时不需做特殊准备。
6、如无特殊情况(昏迷、严重外伤等),患者宜穿宽松服装就诊。颈部超声检查(包括甲状腺、颈部血管等)不要佩戴项链等饰物。
7、婴幼儿患者如不配合,可在临床医师指导下服用镇静药物后进行检查。
8、由于患者病情的不同,一些检查项目可能需要特殊准备,需要时,超声检查医师会提供具体的指导。
超声科报告获取时间及方式
1.急诊报告要求15分钟、平诊报告要求30分钟出具报告,疑难病例报告可适当延长时间。
2.报告由具备资质的医学影像诊断专业医师出具,且书写报告要认真、规范,无缺项漏项;内容描述详尽,与病变相符,使用医学术语;诊断结果与描述相一致,最后由报告医师、审核医师双签字审核无误后直接交给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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