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要求,严肃财经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根据市纪委针对四类突出问题开展靶向纠治的工作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现就重点纠治的四类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一、在作风建设方面:
不准无故脱岗,影响患者就诊;
不准推诿扯皮,贻误患者病情;
不准态度生冷,激化医患矛盾;
不准违规收费,损害患者利益。
二、在福利待遇方面:
不准自立项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不准违反规定,提高津贴补贴标准;
不准设置“小金库”发放津贴补贴;
不准以任何实物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三、在公费差旅方面:
不准借公差之机,趁机旅游;
不准借培训之名,变相旅游;
不准借各种名义,出国旅游;
不准借各种形式,转稼费用。
四、在公务接待方面:
不准超范围进行公务接待;
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
不准组织参加公款举办宴请;
不准公务招待提供高档酒水。
注:“高档酒水”是指单价500元/500毫升及以上的酒水。
全院干部职工要自律自重,牢固树立规矩意识,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8211176
纪检监察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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