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行为,根据山东省卫健委《医疗机构接待医药代表管理规定》等文件及《聊城市眼科医院接待医药代表管理制度》要求,医药代表来院实行预约申请制,提前七天通过医院官方网站下载填写《医药代表来院预约申请表》,连同其他需提供的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相关职能部门邮箱进行预约申请。
附件:《医药代表来院预约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