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医保慢性病患者:
感谢您的信任,为了您能顺利的享受医保待遇,敬请了解以下内容并按照医保慢性病规定就诊治疗。
在就诊过程中,您须知:
1、请您务必本人持社保卡或身份证就诊。就诊时向医生出示您的证件,医生会根据慢性病流程为您做相应检查及开具处方。
2、根据您的病情,与审批疾病相关的检查治疗项目,医保可以报销;与审批疾病无直接的检查项目,医保不予报销。
3、慢性病购药。报销药品(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药品)应与资格确认通过病种相符,按照一种疾病3种药品、两种疾病4种药品、三种及以上疾病按5种药进行备案,中草药按一种药品计算(每副中草药不超过60元)。开具药品用量一般情况下不超过一个月。
4、慢性病每年门诊享受的医保报销有额度限制,居民患者普通疾病最高为1万元,恶性肿瘤放化疗、肾衰透析、器官移植、白血病、血友病、重性精神病最高限额为12万,职工身份的患者最高为30万元。
5、医保慢性病申报与就诊的过程中,请您务必执行医保相关规定,故意伪造病历、证件、冒名就诊、过度检查、违规拿药等行为将追究欺诈骗保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635-8902292 8900692
投诉电话:0635-890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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