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和医疗服务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及考评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培养医务人员职业精神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第三条 通过医德医风规范化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医德高尚、技术精湛、作风严谨、清正廉洁的医疗卫生队伍,自觉养成良好的医德医风。
第二章 医德医风考评相关制度
第四条 医德医风档案制度。医院在岗职工,均建立医德医风档案,与晋升、晋级、评先奖优挂钩。
第五条 医德医风教育管理制度。将医德医风教育纳入医院目标管理工作,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建立岗前职业道德教育制度。新职工上岗前要进行常规性的医德医风教育,未经培训者不得上岗,学习情况和成绩记入本人医德医风档案。
第六条 医德医风投诉、监督制度。
(一)患者投诉沟通制度。建立健全医患沟通长效机制,畅通患者诉求渠道,明确专职人员,负责医患沟通和信访、投诉,回应解决患者群众在就医过程遇到的具体问题。
(二)院长接待日制度。院领导每周二在医患关系办公室接待院内待访患者。
(三)满意度调查制度。门诊病人在就诊时由门诊部发放《满意度调查表》,住院病人由所在科室发放一份《满意度调查表》,病人将其住院的切身感受和对医护人员的评议填写在表上。
第三章 考评范围、内容及评分标准
第七条 考评范围包括全院医、护、药、技等各系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第八条 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内容。总体要求:符合《卫生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聊城市光明眼科医院员工职业形象具体规范》。具体要求: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0分)
1.加强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文化理论、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等全方位的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5分)
2.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有集体荣誉感,有主人翁精神。(5分)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5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宗教、地位、贫富,一律平等对待,不得歧视。(5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享受和拒绝医疗的权利、参与评估的权利等,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5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开展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利。(5分)
(三)遵纪守法,廉洁行医。(25分)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5分)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5分)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5分)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5分)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或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5分)
(四)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优化执业环境。(15分)
1.关心、体贴患者,以各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标准要求,规范、指导自己为病人服务的行为。(5分)
2.着装、语言、行为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及《聊城市光明眼科医院员工职业形象具体规范》,无“生、冷、硬、顶、推、拖”等现象。(5分)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主动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5分)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5分)
1.严格执行诊疗制度、职责、流程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5分)
2.认真落实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5分)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乱收、私收、漏收费用。(5分)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分)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抢险、救灾、援外等医疗活动。(5分)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5分)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技术水平。(10分)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5分)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和投诉纠纷的发生。(5分)
第四章 考评办法及应用
第九条 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医院每年进行一次总评,各科室做好日常考核记录和初评工作,考评结果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考评工作分为两个步骤:
(一)科室评价。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二)医院评价。由医院医德医风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来信来访、投诉举报、奖罚情况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第十条 医德医风等级评定。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95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一般(60分以上)、较差(60分以下)。
第五章 医德医风奖惩
第十一条 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和医院有关制度,对模范遵守医德规范、医德高尚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医德规范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违反医德规范,经教育不改者,酌情给予相应处分。
2020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