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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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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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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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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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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供应商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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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经营范围;
2. 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3. 具备保障药品配送的能力和条件,具有符合要求的药品物流系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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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须知(见附件1: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说明)
三、报名时间:2026年4月4日9:00至2026年4月13日17:00
四、公告期:2026年4月4日至2026年4月13日
五、咨询电话: 马主任8902072
请于2026年4月13日下午5:00前将相关资料密封交到招标办公室(行政四楼、电话8902123)
附件:附件1: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说明(1).pdf
附件:附件2: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清单(1).pdf
附件:附件3:中药配方颗粒报价表(1).xls
发布人:招标办公室、药剂科
2026年4月3日